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
来源: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日期:2021-05-06
编辑:四川祥汇达项目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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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
各市(州) 发展改革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供销合作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《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农经[2020]1337号)精神,优化审批程序,简化报批内容,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实效,节省报批成本,加快推进项目实施,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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